数月后,我爸的判决下来了。
因纵火罪,且情节恶劣,被判刑十年。
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,这几乎等同于终身监禁。
我妈遭受了接连的打击,精神彻底垮了。
她在家里自言自语,一会儿喊浩浩,一会儿喊悦悦。
最后,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。
我按时支付着她的治疗费用,一分不多,一分不少。
这是我作为女儿,对她最后的法律义务,也是我能给出的最后一点慈悲。
我卖掉了那栋被火烧过的别墅,也卖掉了那辆保时捷。
所有与他们有关的东西,都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清除了。
我向公司递交了辞呈。
老板很器重我,极力挽留,但我拒绝了。
我接受了欧洲总部的调任邀请,那里有一个全新的市场等着我去开拓。
出发的那天,是个晴朗的好天气。
我拖着简单的行李箱,站在机场的候机大厅。
广播里播放着悠扬的背景音乐。
飞机起飞的那一刻,我看着舷窗外越来越小的城市。
那些爱恨情仇,那些纠缠了二十年的枷锁,终于消失在云层之下。
我关掉了手机,取出那张用了十年的电话卡,随手扔进了垃圾袋。
屏幕最后显示的,是我妈的主治医生发来的一条短信:
病人最近情绪激动,一直哭喊着你的小名,问你什么时候去看她。
我闭上眼,靠在椅背上。
再也不会去了。
有些人,注定只能陪你走一段路。
而有些血缘,注定要用最惨烈的方式去割断。
我睁开眼,看着窗外那长风万里的天空。
从此以后,我只是我。
再无归期,也无需归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