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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惊声尖叫起来,疼得在地上直打滚,额头冷汗簌簌落下,脸色惨白。
他下半身流出鲜血,晕染了整条裤子,血腥味充斥在我的鼻尖。
“造孽啊!儿子你没事吧!”妈妈冲上去要踹乐乐,却被霍夫人挡在跟前。
爸爸立马拨打急救电话,送弟弟去医院抢救。
乐乐躲在霍夫人身后,表情得意。
从前在家,它没少受弟弟欺负。
它脖子被拴狗链,绑在厕所,平时弟弟他们从没带它出去外面玩。
它连像样的狗粮都吃不上,每天只能靠发霉的饭填饱肚子。
弟弟跟爸爸爱喝酒,每次喝了酒回家就拿起鞭子,打得它满身血痕。
我永远都忘不了它红着眼眶,呜呜惨叫,向我求救的模样。
有一次我偷偷放它离开,没想到它跑到街口时,撞见我妈,又被她扯着毛发拖回家。
它被打得遍体鳞伤,妈妈威胁我,“下次再敢放它走,我就把它抓回来,熬狗肉汤喝!”
我抱着乐乐,一起发抖,泪水大颗大颗地打在它沾满血的毛发上。
我偷偷请宠物医院的医生替它看病,它才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。
爸妈只有在亲戚聚会的时候才会给它穿上漂亮的小裙子。
抱着它在亲戚面前炫耀,说是弟弟买给我妈的礼物。
没人的时候,妈妈会拿针刺在乐乐身上,说它老是乱叫吵死人,得给它点教训瞧瞧。
我曾经觉得,乐乐跟我是全家最可怜的。
它备受折磨,身心俱疲。
而我听家人说尽好话,却是虚情假意。
爸妈把乐乐给我的那天,我其实是庆幸的。
庆幸它跟我能脱离那吃人的家。
却又满心失落。
因为爸爸妈妈,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我。
对比之下,乐乐更像是我的家人。
我生日时给它准备了狗粮大餐,它会陪我吃蛋糕吹蜡烛。
多少个被爸妈区别对待的日夜,我抱着缩在厕所的乐乐,尝试着温暖它,也从它身上感受慰藉。
幸亏,如今我们都熬过来了。
弟弟被送医院后,霍夫人握着我的手,“好孩子,我都听逸舟说了,你待乐乐就像家人一样好。”
“那些毕竟是你的亲人,如果你怕他们受到伤害,我可以放弃起诉他们盗窃罪。”
我抬起头,目光坚定地看向霍夫人,“谢谢你的宽容,但他们早就不是我的家人了。”
霍夫人点头,表示理解。
医院传来消息,说弟弟的生殖器官被乐乐咬断,已经永远失去生育能力。
他闹着要跳楼,爸妈哭着把他拦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