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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,法院判决下来了。
我妈在我爸去世的短期内将房子无偿赠予养妹的行为,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。
赠与合同无效,房产恢复至母亲名下。
同时,法院启动遗产分割。
父亲的遗产由我妈、我、爷爷奶奶按法定比例分割。
我妈需向我们支付相应折价款。
丁悦可最后什么也没得到。
判决书下来那天,我约王律师和爷爷奶奶吃饭庆祝。
爷爷喝了点酒,老泪纵横:“要是你爸还在……看到这些,该多难受……”
奶奶拍着他的背,也抹眼泪。
我握住两位老人的手:“爸会理解的。”
饭后,我送爷爷奶奶回家,然后独自走回公寓。
手机震了一下,是母亲的短信。
“雨婷,妈错了。能给妈一个机会,我们重新开始吗?”
我站在路灯下,看了很久。
然后一字一字回:
“太晚了,妈。有些伤补不了,有些选择不能重来。”
“我会按时付法律规定的赡养费,除此之外,祝你和丁悦可幸福。”
发送,拉黑号码。
晚风很凉,但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。
那套房子最后卖了,钱按判决分。
我用分到的那份,付了一套小公寓的首付。
爷爷奶奶那份,他们坚持留给我,说老了用不上。
我帮他们存起来,作养老和应急用。
生活回到正轨。
我依然工作,加班,和朋友吃饭,偶尔约会。
再没人每月催我要生活费,也不会因为我妈偏心另一个‘女儿’而伤心。
后来,听说养妹找了份薪水不高的工作。
因为法院判定支付的养老费太少,我给的那些根本不够我妈的日常开销。
她给我打了几次电话,我都没接。
养妹的工资自己都养不活,更别说我妈了。
最后我妈只能偶尔出去捡一些废品维持生计。
我听到这些的时候,只觉得唏嘘。
她偏心了大半辈子的人,最后像是丢掉一个包袱一样把她扔下了。
有些故事,不需要结局。
有些关系,不值得挽回。
二十六岁,我终于学会了怎么爱自己。
而这条路,我会一直走下去。
不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