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售的房子也因为价格合理便很快就有了买家。

签合同那天我亲自去看了看,买家是一对干练的年轻夫妻,他们对房子很满意付款也很爽快。

手续办完后,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时我却接到中介焦急的电话:“周姐,您前夫一家人不肯搬啊!东西还在里面,老太太坐在门口,说死也要死在这屋里!”

听到这话,我直接打电话给买家:“王先生,抱歉!情况我知道了,房子现在法律上已经是您的了,里面的人非法侵占您的财产,您看是您自己处理,还是我协助您报警?”

买家听后笑着说:“周女士,不用麻烦您了,我自己的房子我自己处理。”

第二天,我就听说后来王先生直接带了锁匠和两个朋友过去。

看到婆婆依旧撒泼打滚不让进后,他二话没说直接报了警。

警察来了后,查验了房产证和交易合同,明确告知李家人他们已构成非法侵占,必须立即搬离。

在警察的监督下,她们才骂骂咧咧、灰头土脸地把东西搬走。

据说婆婆坐在马路牙子上嚎了半天,也没人再理她。

后来,从一些旧相识那里,断断续续听到些李家的消息。

朋友在电话里说,李宏宇离婚后在城郊租了个两居室。

起初也算清静,可没多久,他大哥一家就搬了进去,说是离孩子上学近。

结果不到两个月,他二哥一家也住了进去,说是新装修的房子气味大,要散散甲醛。

几天时间小小一个两居室,忽然就塞进了三户人。

“你是没见着那场面。”

朋友唏嘘到:“简直像个临时收容站。”

李宏宇母亲开始频频向外人诉苦,说现在住的地方太小,几个孙子从早吵到晚,两个儿媳谁也不做饭,一日三餐全落在她一个老太太身上。

这些话传来传去,也传到了李宏宇耳中。

有次他和同事喝酒,半醉时嘀咕了一句:“早知道当初我就该守住自己家....”

这些碎片般的消息,我听后心里也没什么波澜,就像是听别人的故事。

毕竟我的日子是另一番光景。

拿着卖掉原来那套房子的钱,我在一个滨海小城付了首付,买了个不大但明亮的两居室。

阳台朝南,冬天有满满的阳光。

过去真的就过去了。

我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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