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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为这之后王翠兰和林浩该彻底死心了,
没成想他们没了撒泼的底气,竟动了走法律途径的念头。
我刚下班就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。
打开一看,原告是林浩,诉求赫然写着,
“确认对苏晚名下房产享有居住权”
“要求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”
看着传票上的字,我反倒笑了。
他们大概是真的没别的办法了,
才会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,
想靠法律来抢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。
我没慌,第二天一早就联系了律师,
把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律师说清楚,
还整理了相关的证据,还有之前林浩跟我提加名的聊天记录,
甚至还有王翠兰在小区散布谣言时,邻居偷偷录下的音频。
律师看完证据,很明确地告诉我,我的案子赢面很大。
开庭那天,林浩和王翠兰都来了。
王翠兰坐在旁听席上,眼神恶狠狠地盯着我,
林浩则低着头,不敢看我,大概是自己也觉得理亏。
庭审时,林浩的律师没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,
只反复强调“夫妻应共担生活,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”,
还提了王翠兰“年纪大需要赡养,应有居住保障”。
轮到我的律师发言时,他一条条出示证据,
房产证明清晰地显示购买时间在婚前,
付款记录证明我独立出资,
聊天记录和音频则间接佐证了林浩母子对房产的算计。
法官听着,时不时点头,看向林浩的眼神里满是不赞同。
庭审结束后没几天,判决书就下来了,
驳回林浩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林浩承担。
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,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
心里压了这么久的石头,终于彻底落了地。
没有想象中的狂喜,只有一种正义得以伸张的轻松。
我把判决书拍了张照片,发给了林浩(之前拉黑后,为了诉讼又加了回来)。
没过多久,林浩就打电话来了,语气里满是懊丧,
“晚晚,对不起……是妈非要让我起诉的,我……”
“林浩,”我打断他,声音平静,“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意义了。”
“法院已经给出了判决,这是最后的结果。”
“你和你妈,以后别再纠缠我了。”
挂了电话,我又收到了王翠兰发来的短信,
全是骂我的话,说我“心狠”“没良心”,
我没看,直接把她的号码也从通讯录里删掉,
顺便拉黑了所有跟他们有关的亲戚的联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