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是合欢宗人人得而诛之的妖女,重伤之际穿到现代,被顶级财阀继承人顾衍尘当金丝雀养了起来。
他为我洗去一身血污,教我适应这个没有内力的世界。
我为他收敛所有爪牙,洗手作羹汤,我们抵死缠绵,恩爱了五年。
直到我发现,当年为救他种下的同心蛊,他的白月光林薇薇身上也有。
当晚,天象预告百年难遇的血月将至。
从那刻起,我不再对顾衍尘嘘寒问暖。
他出差回来,西装外套上陌生的甜香与吻痕刺眼,我只默不作声地拿去干洗。
顾衍尘却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冷声质问:
“苏清欢,你以前闻到香水味就要闹上三天,现在装什么大度?”
“你为什么不生气了?是腻了,还是在外面找到下家了?”
“我才是你的男人!你这副死人样子,是嫌我碰了别人脏了?”
我看着他暴怒的俊脸,忽然笑了。
他不知道,血月之夜,是我这妖女功力最盛之时。
顾衍尘,我要收回我的同心蛊了。
你们两个的命,我一并收回。
......
顾衍尘的胸膛剧烈起伏,那双总是高高在上的眸子里,此刻写满了惊怒。
“苏清欢,我在问你话!”
我抬起眼,目光扫过他领口那抹刺眼的口红印,那是圣罗兰斩男色,林薇薇最爱的色号。
以前看到这个,我会发疯,会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。
我会哭着问他,为什么我陪了他五年,却抵不过林薇薇的一个电话。
但现在,我只是轻轻拂开他的手。
“顾衍尘,你很吵。”
我转身想走。
顾衍尘愣住了。
这种冷淡是他从未见过的。
在他印象里,苏清欢就是一条离了他不能活的狗。
他慌了一瞬,随即涌上来的是被忽视的暴怒。
“好,很好。”
他气极反笑,扯松了领带,随手把那件沾着香水味的外套扔在地上。
“学会欲擒伍纵了是吧?”
“苏清欢,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。”
“薇薇刚回国,身体不好,我去接机怎么了?你至于摆这副死人脸给我看?”
他一步步逼近,带着上位者的压迫感。
“这五年我供你吃供你穿,把你从路边捡回来养尊处优,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?”
“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,让你忘了自己的身份?”
我垂下眼帘,掩住眼底一闪而过的血色。
是啊,我是什么身份。
我是顾氏集团总裁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。
是他在深夜里用来发泄欲望的工具。
更是他心尖宠林薇薇的——移动血库和痛觉承担者。
五年前,我重伤穿越,恰逢顾衍尘遭遇车祸,命悬一线。
为了活下去,也为了找个庇护所。
我对他下了合欢宗的秘术——同心蛊。
本意是同生共死,借他的阳气疗伤。
可我没想到,这个男人心狠手辣。
我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给林薇薇也种下了同心蛊。
林薇薇所有的病痛都会转移到我的身上。
于是,这五年。
林薇薇感冒,我发高烧。
林薇薇痛经,我痛得在床上打滚。
林薇薇出车祸骨折,我的腿莫名其妙断了三个月。
我觉得疑惑,顾衍尘只说巧合罢了。
甚至在我和林薇薇同时住院时,他都冷冷地对医生说:
“先看薇薇,清欢身体好,扛得住。”
我是妖女,身体确实好。
好到怎么折腾都死不了。
所以他就肆无忌惮地挥霍我的生命,去滋养他的白月光。
“说话!”
顾衍尘见我走神,一把捏住我的下巴,力道大得要捏碎我的骨头。
“苏清欢,你哑巴了?”
我被迫仰起头,看着这张让我爱过,也恨过的脸。
窗外乌云蔽月,隐隐透出一丝诡异的暗红。
还有24个小时。
血月就要降临了。
我忽然笑了,笑得妩媚丛生,眼角眉梢都荡漾着久违的风情。
那是属于合欢宗妖女的本色。
顾衍尘看得一呆,喉结下意识滚动了一下。
我伸出手,指尖轻轻划过他的喉结,声音软得像水,却藏着毒。
“顾总,既然是去接林小姐,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
“没留在那儿过夜吗?”
顾衍尘的眼神瞬间暗了下去,抓住我作乱的手。
“你在阴阳怪气什么?”
“薇薇不是那种随便的人。”
我笑意更深:“哦,她是大家闺秀,我是随便的人。”
“既然如此,顾总还是别碰我这个随便的人了,免得脏了手。”
我猛地抽回手,转身进了浴室。
“砰”的一声关上门。
把顾衍尘的怒吼隔绝在外。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脸色苍白,但瞳孔深处,一抹妖异的红光正在疯狂跳动。
顾衍尘。
这五年欠我的债。
连本带利,我都要讨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