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是合欢宗人人得而诛之的妖女,重伤之际穿到现代,被顶级财阀继承人顾衍尘当金丝雀养了起来。

他为我洗去一身血污,教我适应这个没有内力的世界。

我为他收敛所有爪牙,洗手作羹汤,我们抵死缠绵,恩爱了五年。

直到我发现,当年为救他种下的同心蛊,他的白月光林薇薇身上也有。

当晚,天象预告百年难遇的血月将至。

从那刻起,我不再对顾衍尘嘘寒问暖。

他出差回来,西装外套上陌生的甜香与吻痕刺眼,我只默不作声地拿去干洗。

顾衍尘却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冷声质问:

“苏清欢,你以前闻到香水味就要闹上三天,现在装什么大度?”

“你为什么不生气了?是腻了,还是在外面找到下家了?”

“我才是你的男人!你这副死人样子,是嫌我碰了别人脏了?”

我看着他暴怒的俊脸,忽然笑了。

他不知道,血月之夜,是我这妖女功力最盛之时。

顾衍尘,我要收回我的同心蛊了。

你们两个的命,我一并收回。

......

顾衍尘的胸膛剧烈起伏,那双总是高高在上的眸子里,此刻写满了惊怒。

“苏清欢,我在问你话!”

我抬起眼,目光扫过他领口那抹刺眼的口红印,那是圣罗兰斩男色,林薇薇最爱的色号。

以前看到这个,我会发疯,会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。

我会哭着问他,为什么我陪了他五年,却抵不过林薇薇的一个电话。

但现在,我只是轻轻拂开他的手。

“顾衍尘,你很吵。”

我转身想走。

顾衍尘愣住了。

这种冷淡是他从未见过的。

在他印象里,苏清欢就是一条离了他不能活的狗。

他慌了一瞬,随即涌上来的是被忽视的暴怒。

“好,很好。”

他气极反笑,扯松了领带,随手把那件沾着香水味的外套扔在地上。

“学会欲擒伍纵了是吧?”

“苏清欢,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。”

“薇薇刚回国,身体不好,我去接机怎么了?你至于摆这副死人脸给我看?”

他一步步逼近,带着上位者的压迫感。

“这五年我供你吃供你穿,把你从路边捡回来养尊处优,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?”

“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,让你忘了自己的身份?”

我垂下眼帘,掩住眼底一闪而过的血色。

是啊,我是什么身份。

我是顾氏集团总裁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。

是他在深夜里用来发泄欲望的工具。

更是他心尖宠林薇薇的——移动血库和痛觉承担者。

五年前,我重伤穿越,恰逢顾衍尘遭遇车祸,命悬一线。

为了活下去,也为了找个庇护所。

我对他下了合欢宗的秘术——同心蛊。

本意是同生共死,借他的阳气疗伤。

可我没想到,这个男人心狠手辣。

我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给林薇薇也种下了同心蛊。

林薇薇所有的病痛都会转移到我的身上。

于是,这五年。

林薇薇感冒,我发高烧。

林薇薇痛经,我痛得在床上打滚。

林薇薇出车祸骨折,我的腿莫名其妙断了三个月。

我觉得疑惑,顾衍尘只说巧合罢了。

甚至在我和林薇薇同时住院时,他都冷冷地对医生说:

“先看薇薇,清欢身体好,扛得住。”

我是妖女,身体确实好。

好到怎么折腾都死不了。

所以他就肆无忌惮地挥霍我的生命,去滋养他的白月光。

“说话!”

顾衍尘见我走神,一把捏住我的下巴,力道大得要捏碎我的骨头。

“苏清欢,你哑巴了?”

我被迫仰起头,看着这张让我爱过,也恨过的脸。

窗外乌云蔽月,隐隐透出一丝诡异的暗红。

还有24个小时。

血月就要降临了。

我忽然笑了,笑得妩媚丛生,眼角眉梢都荡漾着久违的风情。

那是属于合欢宗妖女的本色。

顾衍尘看得一呆,喉结下意识滚动了一下。

我伸出手,指尖轻轻划过他的喉结,声音软得像水,却藏着毒。

“顾总,既然是去接林小姐,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

“没留在那儿过夜吗?”

顾衍尘的眼神瞬间暗了下去,抓住我作乱的手。

“你在阴阳怪气什么?”

“薇薇不是那种随便的人。”

我笑意更深:“哦,她是大家闺秀,我是随便的人。”

“既然如此,顾总还是别碰我这个随便的人了,免得脏了手。”

我猛地抽回手,转身进了浴室。

“砰”的一声关上门。

把顾衍尘的怒吼隔绝在外。
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
脸色苍白,但瞳孔深处,一抹妖异的红光正在疯狂跳动。

顾衍尘。

这五年欠我的债。

连本带利,我都要讨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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