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舆论的反转让我妈和苏然彻底慌了。

她们没想到我会反击,更没想到反击得这么彻底。

一周后,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
我妈起诉我,要求我支付赡养费每月五千元,并承担她后续全部医疗费用。

开庭那天,我独自走进法庭。

我妈和苏然坐在原告席,看到我,眼神怨毒。

法庭上,我妈的律师声情并茂地陈述:

“被告作为女儿,在母亲重病时不愿履行赡养义务,甚至断掉医药费,导致母亲生命垂危……”

我平静地提交了所有证据。

三年的账单、录音、房产过户证明、苏然的朋友圈截图。

还有一份我刚刚拿到的评估报告。

那套房子现在的市值,是一百八十万。

法官看完证据,眉头紧锁。

“原告,你说房子已经过户给苏然,是吗?”

我妈脸色一白:“那……那是……”

“是还是不是?”

“……是。”

“那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,获得主要财产的一方,应当承担主要赡养责任。”

法官看向我:“被告,你的意见?”

“我同意支付赡养费。”我说,“但根据我的收入水平和本地最低标准,我认为每月八百元是合理的。”

“至于医疗费用,”我看着我妈,“既然房子给了苏然,医疗费自然应该由她承担。”

我妈急了:“八百?八百够干什么!我每个月药费就要三千!”

“那是你的问题。”我平静地说,“我的能力只能负担这么多。”

“如果你觉得不够,可以找苏然要。”

“或者,”我补充道,“把房子卖了治病。”

苏然猛地站起来:“不行!房子是我的!”

法官敲了敲法槌:“安静!”

最终判决下来了。

法院认定,我妈在处分主要财产时已将房子赠与苏然,苏然应承担主要赡养义务。

我作为女儿,每月支付八百元赡养费。

其他费用,与我无关。

走出法庭时,我妈追了出来。

“苏安!你就真的这么狠心?!看着我死?!”

我停下脚步,回头看她。

“妈,当你把房子偷偷过户给苏然的时候,当你来我公司闹、想毁了我的时候,你就没想过,我会伤心吗?”

她愣住了。

“现在,我不伤心了。”我说,“我只想和你,和这个家,彻底了断。”

我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。

“断亲协议。”

“签了它,我会按时打赡养费。不签,我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八百元。”

“从此以后,你是你,我是我,我没再也没有关系。”

我妈颤抖着手,看着那份协议。

苏然在一旁小声说:“妈,签了吧……八百就八百,总比没有强……”

最终,我妈签了字。

笔迹歪歪扭扭,像她此刻颤抖的手。

我收起协议,转身离开。

我没有回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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