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舆论的反转让我妈和苏然彻底慌了。
她们没想到我会反击,更没想到反击得这么彻底。
一周后,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我妈起诉我,要求我支付赡养费每月五千元,并承担她后续全部医疗费用。
开庭那天,我独自走进法庭。
我妈和苏然坐在原告席,看到我,眼神怨毒。
法庭上,我妈的律师声情并茂地陈述:
“被告作为女儿,在母亲重病时不愿履行赡养义务,甚至断掉医药费,导致母亲生命垂危……”
我平静地提交了所有证据。
三年的账单、录音、房产过户证明、苏然的朋友圈截图。
还有一份我刚刚拿到的评估报告。
那套房子现在的市值,是一百八十万。
法官看完证据,眉头紧锁。
“原告,你说房子已经过户给苏然,是吗?”
我妈脸色一白:“那……那是……”
“是还是不是?”
“……是。”
“那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,获得主要财产的一方,应当承担主要赡养责任。”
法官看向我:“被告,你的意见?”
“我同意支付赡养费。”我说,“但根据我的收入水平和本地最低标准,我认为每月八百元是合理的。”
“至于医疗费用,”我看着我妈,“既然房子给了苏然,医疗费自然应该由她承担。”
我妈急了:“八百?八百够干什么!我每个月药费就要三千!”
“那是你的问题。”我平静地说,“我的能力只能负担这么多。”
“如果你觉得不够,可以找苏然要。”
“或者,”我补充道,“把房子卖了治病。”
苏然猛地站起来:“不行!房子是我的!”
法官敲了敲法槌:“安静!”
最终判决下来了。
法院认定,我妈在处分主要财产时已将房子赠与苏然,苏然应承担主要赡养义务。
我作为女儿,每月支付八百元赡养费。
其他费用,与我无关。
走出法庭时,我妈追了出来。
“苏安!你就真的这么狠心?!看着我死?!”
我停下脚步,回头看她。
“妈,当你把房子偷偷过户给苏然的时候,当你来我公司闹、想毁了我的时候,你就没想过,我会伤心吗?”
她愣住了。
“现在,我不伤心了。”我说,“我只想和你,和这个家,彻底了断。”
我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。
“断亲协议。”
“签了它,我会按时打赡养费。不签,我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八百元。”
“从此以后,你是你,我是我,我没再也没有关系。”
我妈颤抖着手,看着那份协议。
苏然在一旁小声说:“妈,签了吧……八百就八百,总比没有强……”
最终,我妈签了字。
笔迹歪歪扭扭,像她此刻颤抖的手。
我收起协议,转身离开。
我没有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