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一周,我的日子过得前所未有的平静。
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。
直到那天我收到了一条短信,是法院的传票。
何其远把我告了。
起诉书上写的是要求姐姐何可为履行婚房出资承诺,赔偿经济损失两百万元。
我看着那张传票,愣了很久。
然后我笑了。
笑自己蠢。
笑自己傻。
笑自己这么多年把一窝白眼狼当家人。
手机响了,是一个陌生号码。
我接起来,又是母亲。
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奇怪的理直气壮:“可为,传票收到了吧?”
“你别怪你弟,他也是被逼急了。丽丽天天闹,孩子都快闹没了……”
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你就把钱出了呗。反正你有钱,也不差这两百万。你要是上了法庭脸上也无光不是?”
我听着母亲的话,忽然想起小时候,每次何其远闯了祸,她也是这样说的。
“你是姐姐,让着点弟弟。”
“你是姐姐,帮帮他。”
“你是姐姐,他好了你脸上也有光。”
三十年了,这句话的模板从来没有变过。
“妈,”我说,“你告诉他,法院见。”
“何可为!”母亲的声音变了,“你是不是非要逼死你弟才甘心?”
“我什么都没做,是他在逼我。”
“你要是早把钱出了,他能走到这一步吗?还不都是你逼的!”
我挂了电话。
坐在沙发上,我忽然觉得特别累。
不是身体的累,是心累。
三十年了,我第一次发现,在他们眼里,我不是女儿,不是姐姐。
我是一个提款机。
一个会走路、会挣钱、会说话的提款机。
提款机不吐钱了,那就是提款机的错。
我打开电脑,找到了本市最好的民事诉讼律师的电话。
“喂,您好,我想咨询一下,关于家庭财产纠纷的案子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