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被手臂针孔传来的刺痛惊醒的。
正看着空荡的病房失神,门口突然传来一声轻笑:
“连输血晕倒都是护士把你弄过来的,还指望爸妈守着你吗?”
明悦推着轮椅缓缓靠近,笑得天真又残忍:
“他们在楼下甜品店排队给我买焦糖布丁呢。我随口一提,他们就重视成这样——不像某些人,命都快搭进去了,也没人问一句疼不疼!”
我撑起身子,淡淡瞥了她一眼:
“鸠占鹊巢很得意?别忘了,你只是他们收养的。万一哪天……你亲生父母找上门,要把你接走怎么办?”
明悦脸色一僵,指甲掐进轮椅扶手,又松开:
“明礼,你不会真以为血缘能决定一切吧?”
她压低声音,一字一顿:
“实话告诉你,明家其实富裕的很!我的苹果全家桶不是给富少爷做家教时被送的二手货,而是爸爸买给我的中考礼物。”
“我能去私立高中,也不是因成绩好被破格录取,而是妈觉得国际化的教育环境才配得上我。”
“他们在你面前装穷是因为早就想好要把家里的公司留给我继承。既然能留在明家当千金小姐,我为什么要回去找亲生父母?”
“万一他们是个穷鬼怎么办?”
话音刚落,病房门被‘砰’的撞开。
一对中年夫妇冲进来,女人脸上风尘仆仆,眼眶通红,一把抓住明悦的手:
“闺女!我的闺女!我终于找到你了!”
明悦吓了一跳:
“你们是谁?”
“我们是你爸妈啊,闺女,你不认得我们了吗?”
话音刚落,走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,爸妈拎着甜品袋挤开人群冲进来,将明悦护在身后:
“你们干什么?离我女儿远一点!”
那对夫妇看了眼我爸妈,满脸感激:
“你们就是收养我女儿的好心人吧!养了她十八年,真是太感谢你们了!”
他们看向身后的明悦:
“闺女,你咋不认爸妈了?是不是在城里生活太久,不想跟爸妈回农村吃苦了?你放心,我跟你爸虽然没啥大钱,住的也是只有公厕的土房子,但我俩砸锅卖铁也能养得起你!”
“政府现在对咱家这种低保户很照顾,家里马上就有钱建砖房了,到时候我们给你留间朝南的大卧室,你就跟哥哥先挤一间……”
闻言,明悦仔细打量了两人一眼。
打着补丁的衣服和沾泥的鞋让她浑身一颤:
“你们认错人了!”
“不会认错!”男人激动地浑身发抖,“你右耳后面有颗红痣,小腿内侧有一块硬币大的胎记。你三岁走丢那天穿的还是件粉色碎花裙,裙摆上还有你妈绣的小兔子呢!”
“闭嘴!”明悦尖叫起来,两人口中的细节与模糊的记忆一点点重合,她仿佛已经预见自己的千金小姐梦破碎,眼泪顺着脸颊滚落,“我不认识你们,你们是人贩子,爸妈,你们快把他们赶出去!”
爸妈对视了一眼,似乎也明白了怎么回事。
两人上前一步,厉声喝道:
“你们认错人了!明悦是我们的亲生女儿……”
“不可能!”夫妇俩急红了眼,“我看过新闻!你们家收养过一个走失女孩,年龄对得上!就是她!”
此刻,病房门口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。
有个病人掏出手机翻了翻,惊呼出声:
“还真是!十八年前的本地新闻,他们家还真的收养了一个女孩!”
议论声像潮水一样涌过来,明悦吓得缩在妈妈怀里抖成一团。
妈妈搂紧她,眼看局面失控,她深吸一口气:
“没错,我们家确实收养过一个女孩。”
“既然你们找过来了,那我也就不瞒了——”
她顿了顿,指向躺在病床上的我:
“我们家大女儿明礼,才是你们丢的那个孩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