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

我爸妈在某个自称“专打不孝子女”的律师的唆使下,一纸诉状,将我告上了法庭。

诉求有两点。

一,撤销五年前的房屋赠与。

二,要求我每月支付一万元的赡养费,并立刻为他们提供住所。

开庭那天,我见到了久违的他们。

两人都瘦得脱了相头发花白。

一见到我,我妈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,对着法官哭诉。

“法官大人啊,你要为我们做主啊!”

“我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,供她读书上大学。”

“她现在出息了,当上总监了,就要把我们两个老的扫地出门啊!”

我爸也在一旁捶胸顿足,控诉我。

他们的律师也站起来,指责我是“白眼狼典型”。

我坐在被告席上。

我的律师站了起来,没有跟他们争辩,只是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。

一个U盘。

“法官大人,这是被告五年前,与原告父亲的一段通话录音。”

“请当庭播放。”

法庭工作人员将U盘插入设备。

一段对话,回荡在法庭上。

是我爸的声音。

“念安啊,你赶紧回来签个字,爸把房子过户给你。”

“……这样我们家就能申请低保了,每个月能多拿好几百块钱呢!”

“你放心,就是走个形式,房子还是我们的。”

“房本我拿着,就是骗骗国家,占点便宜……”

录音播放完毕。

我爸妈的哭声戛然而止,脸色惨白。

他们的律师,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。

法官的脸色沉了下来,敲了敲法槌。

“肃静!”

我的律师继续陈述。

“根据录音证据,当年的房屋过户,并非单纯的赠与。”

“而是骗取国家低保补贴的违法行为。”

“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赠与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。”

“如今已过去五年,早已超过法定时效。”

“因此,房屋过户合法有效,原告要求撤销赠与的诉求,于法无据。”

法官点了点头。

“至于赡养问题。”

“我当事人并非不愿赡养。”

“但考虑到两位原告尚有退休金,且对被告曾有遗弃、虐待等行为。”

“并且被告已为原告免费提供住房长达五年之久。”

“根据本市最低生活标准,我当事人愿意每月支付两位原告。”

“共计600元人民币作为赡养费。”

听着判决,他们眼神崩溃,法官当庭宣判。

“经审理,原告周某某、张某某,要求撤销房屋赠与的诉求。”

“本院不予支持。”

“关于赡养费,考虑到原告自身存在过错……”

“判决被告周念安,自下月起,每月向两位原告支付赡养费共计600元。”

“另,两位原告涉嫌骗取国家福利补贴的行为。”

“本院将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,依法追责!”

“不——!”

我妈惨叫一声。

六百块钱,在这座城市,连一个地下室都租不起!

他们不仅没能拿回房子,没要到赡养费,反而可能因为骗保被追究责任!

“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啊!你没有心啊!”

我爸在法庭上嚎啕大哭,捶打着地面,最后被法警拖了出去。

就在他们被拖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一个警察走过来,在他们耳边说了一句话。

我离得远,听不清。

但我看到,我爸妈的身体,瞬间僵硬了。

我妈更是两眼一翻,再一次当场晕了过去。

后来我才知道,警察告诉他们的是。

我弟周兴国参与的洗钱,被警方一锅端了。

现场查获涉案金额巨大。

作为团伙重要成员,他因涉嫌重大刑事犯罪,被正式批准逮捕。

官司输了,网上骂声一片,唯一的儿子也入了狱。

他们彻底没了翻身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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