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开进市公安局的铁制大门内。
我跟着一名年轻刑警走进审讯室旁边的观察室。
透过玻璃,我看向隔壁的房间。
陈浩坐在审讯椅上,手上戴着手铐固定在挡板上。
林小雅坐在对面的审讯室里,身上还穿着那件宽大的孕妇装。
办案刑警走过来,把一份带有红色手印的口供复印件放在桌子上。
“陈浩已经承认了他伪造意定监护协议和房产委托书的全部犯罪事实。”
刑警指着口供上的文字说。
“他原本的计划是把你关进精神病院后,就带着冷钱包偷渡出国洗钱。”
“林小雅在长途车站试图反抗抓捕。”
“她弟弟林大强用拳头打伤了车站的两名安保人员。”
刑警拿起桌子上的口供复印件。
“现在林大强被刑事拘留,林家父母被遣返回原户籍地并限制出境。”
“林小雅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从犯,她主动伪造产检报告配合陈浩做局借钱。”
“这属于共同犯罪,要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。”
刑警对我说。
一个月后,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。
我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木椅上。
我看着陈浩和林小雅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。
陈浩穿着灰色的看守所马甲,头发被推剪成寸头。
林小雅低着头,双手在身前的铁栏杆上紧紧攥在一起。
法官拿起桌子上的木槌,敲击桌面发出响声。
“被告人陈浩,犯合同诈骗罪、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、非法拘禁未遂。”
“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法官对着面前的麦克风宣读判决书上的内容。
“被告人林小雅,犯合同诈骗罪从犯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”
林小雅听到判决结果,跪在地上大声痛哭。
陈浩抬起头,隔着栏杆看向我所在的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