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后。

京城,国家级顶尖医疗科研峰会。

一个代号为“Ghost”的顶级外科专家,受邀从海外低调回国,进行一场关于神经再生技术的重要学术报告。

消息一出,立刻在整个医学界引起了轰动。

会场内,座无虚席。

聚光灯下,我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,从容不迫地走上讲台。

我不再是三年前那个为了爱情卑微到尘埃里,任人宰割的顾非晚。

大火那天,踹开门救下我的人,是我导师派来的大师兄,李修年。

那场火,烧掉了我的过去,也烧掉了我所有的软弱和天真。

更让我意外的是,在我最低谷的时候,一个自称是我外公家管家的人找到了我。

原来,我妈当年是为了和一无所有的我爸在一起,才和京城声名显赫的沈家断绝了关系。

而我,是沈家找寻了三十年,失散多年的唯一继承人。

我叫沈非晚。

是沈家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,也是大师兄李修年护在羽翼下的首席医师。

这三年来,我接受了最好的治疗。

右手因为被保镖拖拽时造成的神经损伤,经过漫长而痛苦的复健,虽然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,但已经可以重新拿起手术刀,站在无影灯下,创造生命的奇迹。

报告结束后,晚宴上。

我挽着大师兄的手臂,正与几位医学界的前辈谈笑风生。

一道灼热而疯狂的视线,却像芒刺在背,让我无法忽视。

我循着感觉望去。

不远处,一个身形消瘦,满身酒气的男人,正死死地盯着我的脸。

是陆明远。

这三年,他过得犹如行尸走肉。

他卖掉了公司,散尽了家财,像个疯子一样满世界寻找任何与我相似的背影。

此刻,他看着我,眼眶瞬间猩红,像一头被困的野兽,不顾一切地冲了上来,死死拽住我的手腕。

他的力气大得惊人,声音颤抖而嘶哑,充满了不敢置信的狂喜。

“非晚……是你吗?你没死?”

周围的宾客都惊呆了,纷纷侧目。

大师兄李修年立刻上前,将我的手从他的桎梏中解救出来,将我护在身后。

我看着眼前这个胡子拉碴,双眼布满红血丝,早已不复当年意气风发的男人,心中毫无波澜。

我冷漠地整理了一下被他抓皱的袖口,冲他优雅地勾了勾唇。

“这位先生,你认错人了吧?”

“我姓沈,沈非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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