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审那天,天空灰蒙蒙的。
我坐在证人席上,看着对面被告席上的王贺和李敏。
"被告人王贺系初犯,且认罪态度良好。"王贺的律师正在做最后陈述,"他白手起家,为公司发展立下汗马功劳,只是一时糊涂..."
"反对。"检察官平静地打断,"被告人至今未如实交代挪用资金的去向,这不能称之为认罪态度良好。"
法官点头:"反对有效。请辩方律师注意措辞。"
就在这时,李敏突然抬起头:"是舅舅逼我做的!所有事都是他指使的!他说如果我不配合,就把我也送进去!"
王贺猛地转头,不敢置信地瞪着她:"你胡说八道!"
"肃静!"法槌重重落下。
轮到我作证时,我从包里取出一个透明证物袋,里面是那三张购物券。
"2025年11月15日,在公司双十一庆功宴上,王贺就是用这个,来支付他承诺的三百万奖金。"
我将证物袋举起,让所有人都能看清上面"满1000减100"的字样。
法庭上一片哗然。
"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劳资纠纷。"
"当一个劳动者为了工作喝到胃出血,当他躺在病床上还在处理工作,最终换来的不是承诺的报酬,而是当众的羞辱,人格的践踏,甚至是对他家人的威胁时,这就变成了一场对劳动者尊严的系统性摧毁。"
我转向王贺,他避开了我的目光。
"今天坐在这里,我要讨回的不只是那三百万,而是每一个在深夜里加班,在酒桌上拼搏,却被视为可以随意丢弃的工具的劳动者的尊严。我要让所有人知道,劳动者的尊严,不容践踏。"
接下来的举证环节,检察官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:王贺挪用公款的银行流水,他在澳门的赌博记录,李敏与地痞强哥的通讯记录,甚至还有王贺试图转移资产的录音,以及我母亲收到的威胁电话。
每一个证据出示时,王贺的脸色就灰败一分。
休庭期间,我在走廊上遇到了王贺的妻子。
这个曾经珠光宝气的女人,现在眼窝深陷,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破旧的钱包。
"何...何小姐。"她叫住我,声音沙哑,"老王他...他知道错了。我们愿意赔偿,多少钱都行,只求你能出具一份谅解书..."
我看着她,突然想起一个月前,她还在朋友圈晒新买的爱马仕包包。
"王太太,"我平静地说,"你丈夫践踏的,不是我个人,而是法律的尊严。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。"
再次开庭时,法官当庭宣判:
"被告人王贺,犯挪用资金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犯逃税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犯诽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。"
"被告人李敏,犯诽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犯伪造证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。"
王贺终于支撑不住,直接瘫倒在地,被法警架了起来。
李敏则是一直在哭,嘴里反复念叨着:"我才二十五岁..."
一周后,我收到了银行的到账短信。
王贺名下资产被拍卖后,优先偿还了挪用的公款,我的奖金、赔偿金等共计六百余万元也全部到账。
那时我正在办公室里,接待一对从农村来的夫妻。他们的儿子在工地受伤,老板拒不赔偿。
那个男人搓着长满老茧的手,小心翼翼的问:"何主任,这官司...能赢吗?"
我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一长串数字,又抬头看看这对夫妻写满期盼又忐忑的脸。
"能。"我收起手机,拿出新的登记表,"我们来详细说说情况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