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点。
陈旭和刘菲菲在KTV的包厢里被抓了个正着。
据说警察冲进去的时候,他们正在开香槟庆祝。
刘菲菲背着那个刚买回来的LV限量款,正骑在陈旭身上撒娇。
李桂兰则在一旁嗑着瓜子,笑得合不拢嘴。
“我就说那个贱女人没本事,还是我儿子厉害。”
下一秒,冰冷的手铐就戴在了他们手上。
陈旭当时还在叫嚣。
“你们干什么!我是守法公民!”
“这是我老婆的钱,我拿自己老婆的钱犯什么法!”
“那是夫妻共同财产!”
直到被押进审讯室,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,他才开始慌了。
我在医院处理好伤口,连夜赶到了派出所。
隔着单向玻璃,我看到了陈旭那张发白的脸。
负责审讯的警察把录像拍在桌子上。
“夫妻共同财产?”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和相关司法解释,一方在对方父母生命垂危之际,强行抢走专项救治款项,用于非法挥霍,且伴随暴力殴打行为。”
“这不叫家庭纠纷,这叫入户抢劫!”
“而且,你抢走的30万,属于数额巨大。”
“致使受害人父母重伤昏迷,属于造成严重后果。”
“起步就是十年,最高死刑。”
陈旭吓得从椅子上滑了下去,浑身发抖。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我是她老公啊!”
“我要见沈南!我要见我老婆!”
“南南一定会原谅我的!我们只是吵架!”
警察冷冷地看着他。
“受害人拒绝调解,并且已经聘请了律师,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”
“还有,那个刘菲菲招了。”
“她说她根本不知道你结婚了,以为你是富二代。”
“她说你是为了讨好她,主动去抢的钱。”
陈旭瞪大了眼睛,像是一条濒死的鱼。
“那个贱人……明明是她让我去的……”
这就是他所谓的“纯洁兄弟情”。
在牢狱之灾面前,连纸都不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