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点。

陈旭和刘菲菲在KTV的包厢里被抓了个正着。

据说警察冲进去的时候,他们正在开香槟庆祝。

刘菲菲背着那个刚买回来的LV限量款,正骑在陈旭身上撒娇。

李桂兰则在一旁嗑着瓜子,笑得合不拢嘴。

“我就说那个贱女人没本事,还是我儿子厉害。”

下一秒,冰冷的手铐就戴在了他们手上。

陈旭当时还在叫嚣。

“你们干什么!我是守法公民!”

“这是我老婆的钱,我拿自己老婆的钱犯什么法!”

“那是夫妻共同财产!”

直到被押进审讯室,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,他才开始慌了。

我在医院处理好伤口,连夜赶到了派出所。

隔着单向玻璃,我看到了陈旭那张发白的脸。

负责审讯的警察把录像拍在桌子上。

“夫妻共同财产?”

“根据《民法典》和相关司法解释,一方在对方父母生命垂危之际,强行抢走专项救治款项,用于非法挥霍,且伴随暴力殴打行为。”

“这不叫家庭纠纷,这叫入户抢劫!”

“而且,你抢走的30万,属于数额巨大。”

“致使受害人父母重伤昏迷,属于造成严重后果。”

“起步就是十年,最高死刑。”

陈旭吓得从椅子上滑了下去,浑身发抖。
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我是她老公啊!”

“我要见沈南!我要见我老婆!”

“南南一定会原谅我的!我们只是吵架!”

警察冷冷地看着他。

“受害人拒绝调解,并且已经聘请了律师,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”

“还有,那个刘菲菲招了。”

“她说她根本不知道你结婚了,以为你是富二代。”

“她说你是为了讨好她,主动去抢的钱。”

陈旭瞪大了眼睛,像是一条濒死的鱼。

“那个贱人……明明是她让我去的……”

这就是他所谓的“纯洁兄弟情”。

在牢狱之灾面前,连纸都不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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