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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官司开庭那天,顾江穿着囚服出席。
短短一个月,他瘦得脱了相,头发剃光了,眼神浑浊。
再也没了往日的嚣张。
看到我,他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低下了头。
庭审过程很顺利。
面对确凿的证据,顾江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。
法官当庭宣判:
准予离婚。
女儿沈念归我抚养。
顾江需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。
且因顾江存在重大过错,财产分割上我占七成。
但实际上,顾江名下已经没有任何正资产了,只有还不完的债。
签完字的那一刻,顾江突然叫住了我。
“沈曼……”
他的声音沙哑难听。
“对不起。”
我停下脚步,没有回头。
“这三个字,太轻了。”
“留着去跟法官说吧。”
走出法院大门,大姑姐和婆婆冲了上来。
婆婆看起来老了十岁,满头白发。
“沈曼!你不能走!你把房子还给我们!”
“那是顾江买的!你凭什么拿走大头?”
大姑姐也拉住我的袖子:
“弟妹,你看在念念的份上,别做得这么绝。
妈现在没地方住,只能租地下室,你让妈去你那住几天吧?”
我甩开她的手,觉得荒谬至极。
“大姐,你是不是忘了,当初是谁让我跪下磕头的?”
“是谁说我是保姆命,不配上桌的?”
“现在想起来我是弟妹了?”
“不好意思,我现在是沈小姐。”
“至于你妈没地方住,那是你们顾家的事,你是她女儿,赡养她是你的义务。”
“别再来骚扰我,否则我会申请人身保护令。”
说完,我戴上墨镜,拦了一辆出租车,扬长而去。
后视镜里,婆婆瘫坐在地上拍地大哭,大姑姐一脸绝望。
原来,拒绝别人,不再做那个懂事的烂好人,是这么爽的一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