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月后。
案子开庭。
我作为受害人出席。
被告席上,站着妈和周浩。
妈的头发全白了。
她看着我,嘴唇动着,似乎想叫我的名字。
但我没看她。
周浩瘦脱了相。
他还在试图狡辩,说自己只是随口一说,没想真干。
但警方的录音和聊天记录证据链非常完整。
法官当庭宣判。
李秀兰,故意杀人罪(未遂)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周浩,故意杀人罪(未遂),教唆犯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听到判决的那一刻。
妈瘫倒在地上。
周浩疯狂地大喊:“我不服!我没杀人!她不是好好的吗!”
法警把他押了下去。
我走出法院。
接到了小倩的电话。
这是出事后她第一次联系我。
“姐。”
她的声音有点虚。
“有事吗?”
“那个……浩浩进去了。他那套房子,月供断了两个月了。银行天天打电话催。”
“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
“不是……房子虽然写的是他的名字,但我们马上要结婚了。阿姨现在进去了,这月供……”
“你想让我帮他还?”
“姐,毕竟是一家人……”
我笑了。
“小倩,你知道周浩为什么进去吗?”
她没说话。
“因为他想杀了我,拿两百万给你当彩礼。”
“你现在让我给想杀我的人还房贷?”
“姐,我没那个意思,我就是——”
“那套房子,首付是我妈拿我的生活费和她的养老钱凑的。月供也是拿我的钱还的。现在断供了,银行很快就会走法拍程序。”
“你如果想要,自己拿钱去填窟窿。填不上,就收拾东西滚蛋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拉黑了她的号码。
一个月后。
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通知。
周浩的房子因为连续断供,被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进入法拍程序。
那套吸干了我六年血的房子。
最终以低于市场价三成的价格被拍走。
资不抵债。
周浩不仅没了房子,还背上了银行的烂账。
成了失信被执行人。
他出来以后,连高铁都坐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