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车停在老城区巷口,我推门下去。
那盏路灯底下站着一个人,看见我下车,他往前迎了两步。
“你怎么知道我会来?”我站定在他面前。
“我不知道,但我每天都在等。”他低头看着我的眼睛,亮晶晶地,“我等到了。”
路灯的光把两个人拢在一起,影子叠在脚底下。
半个月前,我来逛旧书市。
挑了一本旧画册,翻到其中一页,停住了。
“这张是森山大道吧?”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“你知道他?”
“知道。”我指腹划了一下页面上那张黑白照片,“有一阵我总失眠,半夜会翻他的《北海道》。”
他没说话。
我翻到下一页,笑了笑:“不过他那本野犬系列我不行,太凶了,看完觉得街上的狗都要来咬我。”
他终于笑了一下。
然后蹲下来,抽出一本封皮发白的摄影集递给我。
“你看看这本,比森山温和。”
接过的时候指腹碰了一下他的,然后我抬手别了一下耳后的头发。
这个动作叫“露腕子”,以前学的。
女人侧脸别头发的时候翻一下手腕,男人看见了就会多停一瞬。
没有道理,但管用。
他的视线确实停了一瞬,然后移到我脸上。
接着我们蹲在书摊前面聊了很久。
我走的时候,他耳朵红了一截,“你还会再来吗?”
我笑着转身,走了三步,回头,“或许吧。”
眼前这个男人。
学历高、不混圈子、家室简单、也没有复杂的过去。
他会在他那个小工作室里安安静静地拍照,会跟你讨论小巷的胡辣汤很好喝。
这样的人结婚很好。
“你在想什么?”面前林见初看着我。
我弯了弯嘴角,“在想今天的天气很好。”
他的目光停了,“你笑的时候很好看。”
我没有说话。
毕竟那个嘴角翘起来的弧度,是我常年练下来形成的肌肉记忆。
上前走了两步,歪了歪头,仰着下巴看他,“见色起意?”
他慌张避开了我的视线,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你很懂我。”
一个男人只要觉得被懂得了,就会把整颗心摊开来。
而我要做的,只是安静地接着。
林见初挠了挠头,“对了,你为什么会来旧书市?”
我歪着头想了想,“我爸留下的赌债还完了,闲着没事干,出来逛逛。”
他沉默了一会,然后问,“那你这些年一定过的很艰难吧?”
我跟了周清晏三年,他从来没问过这些。
哪怕我跟他提过爸爸去世后留下巨额赌债的事,他也只觉得我想捞更多的钱而已。
他跟我讲,卖惨实在是太过小儿科了。
我叹了口气,再抬起头的时候,右眼滑下来一滴泪。
女人最值钱的东西其实就是看起来毫无防备的那一下。
林见初慌了。
“你别哭——”他的手抬起来,悬在半空,不敢碰我。
我抬手用指背擦了一下,“没事,都过去了。”
“那以后我护着你,好不好?”
路灯底下,他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我,等着我回应。
我没说话。
半个月而已。
他就把以后说得像一辈子那么长。
不过,这样最好。
他只要一直以为他是自己爱上我的,就够了。
只要我是被爱的就够了。
我低头看了一眼,然后把自己的左手伸过去,掌心朝下,落进他掌心里。
他惊喜地收拢手指,带着点恳求,“你答应了?”
我晃了晃被他握在掌心里的那只手,笑着往后撤了半步,指尖从他掌心滑脱出来。
“那你得娶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