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年后,我在新闻上看到了一则社会新闻。
《女子身陷传销组织,竟是为了替母还债?》
新闻配图打着马赛克,但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身影。
是夏琳。
那个小混混根本不是什么好人,把她骗到了南方的一个传销窝点。
她在里面被洗脑,每天疯狂地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。
可惜,她的信用早在家里破产的时候就已经透支了。
没人借给她钱,她就只能在里面受苦。
新闻说,她是逃跑的时候摔断了腿,被好心人送到医院才报的警。
看着她在镜头前哭诉自己“遇人不淑”、“原生家庭不幸”,我内心毫无波动。
她口中的“不幸”,恰恰是她曾经引以为傲的“幸运”。
而被她踩在脚下十几年的我,终于走出了泥潭。
那天晚上,我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。
我妈被判了。
诈骗罪,伪造金融票据罪,数罪并罚,判了八年。
对于一个快六十岁的人来说,这八年基本意味着她的晚年将在铁窗里度过。
她在电话里只有一句话:
“然然,妈错了,你能不能给妈寄点钱?”
“里面太冷了,我想买床被子。”
直到最后一刻,她想的依然不是悔过,而是从我这里索取。
“妈,那里管吃管住,有统一的被褥。”
我平静地对着听筒说道。
“而且,我的钱,还得留着还我的助学贷款,还得交房租,还得攒钱买真的房子。”
“你的被子,让你最疼爱的琳琳给你送吧。”
“哦对了,琳琳现在腿断了,在南方的医院里躺着呢,估计也没空理你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了长久的沉默,紧接着是压抑的哭声。
那是再也找不到人吸血的绝望。
我挂断了电话,顺手拉黑了那个号码。
那一刻,我终于感觉到了轻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