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为难你们,我回家了。”
我没有再多说一个字,转身走出了包厢。
凌晨两点,我的体温再次烧到了39.5度。
人在脆弱的时候,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平时最亲近的人。
我颤抖着手拿起手机,给陆泽拨去了电话。
无人接听。
我闭了闭眼,自嘲地笑了一声,接着打。
第二个,第三个,第十个……
微信上,我给他发了无数条消息:
【陆泽,我高烧退不下来,浑身疼得动不了。】
【你能回来陪我去医院吗?】
【陆泽,接电话。】
所有的消息,都如同石沉大海。
以前谈恋爱的时候,陆泽不是这样的。
那时候的他,巴不得把蓝牙耳机死死绑在耳朵上,就怕漏掉我的一条语音、一个电话。
哪怕正和朋友开黑,只要我一句“肚子疼”,他都会立刻挂机,在队友的破口大骂声中,一路狂奔买药送到我宿舍楼下。
他的信息虽然说不上秒回,但也绝对是事事有回应,绝不会让我等超过十分钟。
可现在呢?
恋爱六年,我们终究还是没能熬过那所谓的七年之痒。
我撑着沉重的身体爬起来,自己打车去了医院。
独自一人排队、挂号、看诊、缴费、拿药。
看着身旁那些有家属陪伴、嘘寒问暖的病人,我只是麻木地缴完费然后回家。
下午一点,玄关处终于传来了开锁的声音。
陆泽慢悠悠地推门进来。
他看起来有些疲惫,眼眶里带着红血丝,但身上却带着一股宿醉后的浓烈酒气,
以及一种不属于他的、甜腻的香水味。
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我,陆泽又有些不耐烦地抱怨起来:
“姜心,你昨天到底怎么回事?说走就走。”
“你知不知道你走了以后,周林他们怎么笑话我?”
“说我连自己的女人都管不住,玩个游戏还玩不起。”
他一边换鞋,一边揉着太阳穴,语气里满是责怪。
“就因为你不讲游戏精神,临时离场,我昨晚不得不陪他们喝到大半夜。”
我静静地看着他,没有像往常那样急着解释,也没有委屈地落泪。
我的视线落在他身上。
出门前,他穿的是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。
可现在,他身上只剩下一件略显单薄的白衬衫。
“你身上的衣服呢?”我轻声问。
陆泽动作顿了顿,有些不自然地扯了扯领口:
“哦,昨晚玩到太晚,外面降温了。”
“灵灵穿得少,一直喊冷,我就把夹克借给她穿了。”
“她是个女孩子,要是冻感冒了不好。”
听到这句话,我的手指猛地攥紧了衣角。
那件黑色机车夹克,是三个月前他过生日时,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。
上面有他最喜欢的球星的亲笔签名。
为了拿到那个签名,我托了无数个关系,在冬天的冷风里排了整整八个小时的队,最后还加价到了五位数才买下来。
现在就因为于灵灵一句“怕冷”,他就毫不犹豫把这件衣服送给了她。
更讽刺的是,随着陆泽走近,我清晰地看到,在他白皙的耳朵尖上,有一抹刺眼的红色。
那是一个小巧的、精细的唇印。
那是于灵灵最喜欢涂的那个牌子的口红色号,带着细闪的烂番茄红。
他走过来,像往常那样伸出手,想要搂住我的肩膀,凑过来亲我的脸。
“行了,别生气了,大不了下次玩游戏我让你……”
看着他逐渐放大的脸,闻着他身上混杂着酒精、汗水和于灵灵香水味的气息,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只觉得无比反感。
我猛地偏过头,躲开了他的亲吻,
“陆泽,我们分手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