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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的传票送到了大伟和李媛媛在城里的住址。
同时送达的,还有我追加诉讼请求的申请书。
开庭那天,天气很好。
我起了个大早,张律师开车来接我。
路上又跟我核对了一遍流程和关键点。
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一些得到风声的媒体记者。
看到我们下车,镜头立刻对了过来。
我没有躲闪,也没有说话,只是挺直腰背。
在张律师的陪同下,平静地走了进去。
走进那扇沉重的木门。
我看到大伟和李媛媛已经坐在了被告席上。
不过一个月没见,两人都憔悴得脱了形。
大伟眼窝深陷,胡子拉碴,崭新的西装穿在身上空荡荡的。
李媛媛脸色蜡黄,眼神躲闪,早已没了当初指着鼻子骂我时的嚣张气焰。
他们旁边坐着一个看起来同样没什么精神的年轻律师。
法官入席,法槌落下,庭审正式开始。
先审理的是那四十七万三千六百元。
我们的证据清晰确凿。
他们的律师试图辩解这是“家庭赠予”、“母亲对儿子的帮助”。
但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,显得苍白无力。
法官当庭询问大伟是否认可借款事实。
大伟低着头,沉默了很久。
最终在法官的催促和李媛媛慌乱的眼神示意下。
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承认了:
“是……是借的。”
紧接着,是名誉侵权和网络暴力的核心审理。
张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,向法庭提交了整整三大本证据材料。
张律师逻辑清晰,陈述有力,每一份证据都指向明确。
轮到对方答辩时,他们的律师明显准备不足。
只能反复强调“家务事”、
“情绪激动下的不当言论”、
“已经认识到错误”等苍白理由。
并提交了几张李媛媛产后抑郁的诊断证明,试图博取同情。
但当法官询问,这些诊断证明是否能为P遗照、
发死亡威胁、组织煽动网络暴力等行为开脱时。
对方律师哑口无言。
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环节,张律师申请播放一段录音。
是李媛媛在得知拆迁款后,用新号码打给我的电话录音。
里面,她不再是网上那个楚楚可怜的受害者,而是语气尖刻,充满威胁:
“老东西,别给脸不要脸!
那五百万,你乖乖吐出来,咱们还是好婆媳。
你要是敢独吞,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身败名裂。
让你在这个地方待不下去!网上那些只是开胃菜,你等着瞧!”
这段录音在寂静的法庭里回荡,每一个字都清晰可辨。
李媛媛的脸色瞬间惨白如纸。
大伟也猛地抬起头,难以置信地看着她。
又看看我,眼神复杂。
对方律师还想争辩录音的合法性。
但法官查阅了我们提交的取证说明后。
当庭认可了该证据的效力。
最后的法庭辩论。
张律师不仅从法律层面论证了对方行为的违法性。
更从伦理道德层面,痛斥了为人子女者忘恩负义、欺凌寡母的恶行。
庭审结束时,法官宣布休庭,择日宣判。
走出法庭,阳光有些刺眼。
大伟和李媛媛被他们的律师拉着。
匆匆从侧门离开,从头到尾没敢再看我一眼。
张律师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:
“孙阿姨,今天的庭审非常顺利。
我看法官的态度也很明确。
您放心,判决结果会对我们非常有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