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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之后,还有一系列的后续。
张强和李梅在规定期限内依旧没有搬离,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法警上门那天,我去了。
看着他们一家灰头土脸地把行李搬出来,
看着李梅那充满怨恨却又不敢与我对视的眼神,
我的心里没有太多快意,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疲惫。
房子收回来了,但里面被他们弄得一片狼藉。
墙上被划了痕,地板有烫伤的印记,厨房油污厚重,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。
他们进行了无能的破坏。
我站在客厅中央,看着这个曾经承载着我善意,
如今却布满创伤的空间,心里五味杂陈。
最终,我和陈默商量后,决定卖掉这套房子。
挂出售卖信息后不久,就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成交了。
关于赔礼道歉,张强和李梅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一份毫无诚意的道歉声明。
至于那八万五千元的赔偿,他们果然耍赖,
我毫不犹豫地再次申请强制执行,冻结了他们所有能冻结的账户。
《城市心声》栏目组最终发布了一则更正声明,承认前期报道“存在片面之处”,
“未能充分核实所有信息”,并对“给苏酥女士造成的困扰”表示歉意。
那个记者刘倩,据说被调离了原岗位。
我的公司在我胜诉后,主动联系我,
表示欢迎我回去工作,并给予了一定的“慰问金”。
我冷静地递上辞呈:
“一个在员工最需要支持时选择抛弃的公司,不值得我留恋。”
我利用卖房款和一部分积蓄,加上那笔执行回来的部分赔偿金,
在一个管理更完善的小区,首付了一套全新的公寓。
生活,终于回到了正轨。
一个周末,我陪着妈妈在超市买菜,意外地撞见了李梅。
她推着购物车,车里坐着小宝,孩子看起来长大了一些。
她看到我,明显僵了一下,眼神复杂,
她张了张嘴,最终什么也没说,低下头,
匆匆推着车从我们身边走过。
妈妈叹了口气,低声说:
“唉,其实她也是个可怜人……”
我没有说话。
可怜吗?
或许吧。
被自己的贪婪和丈夫的愚蠢拖入泥潭。
但她的可怜,并不能抵消她对我造成的伤害。
我不是圣母,我无法原谅。
不报复,已是我最大的善良。
三个月后,我和陈默搬进了新家。
阳光透过明亮的落地窗洒进来,照在新买的沙发上,暖洋洋的。
阳台上,我养了几盆多肉和月季,长势喜人。
周末,我们会邀请三五好友来家里温锅,
吃饭,聊天,笑声充满了整个屋子。
偶尔,在网上看到关于租房纠纷的新闻,
或者听到朋友抱怨遇到的奇葩租客或房东时,
我总会默默地想,如果当初,我一开始就严格按合同办事,
不对他们抱有超出契约的同情,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这一系列风波?
但我也知道,错的不是我的善良,而是利用善良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