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开庭,法官当庭宣判:

“经审理查明,涉案拆迁款一百五十万元属家庭共同财产,原告江薇作为合法共有人,有权要求分割。被告江建国、王秀娟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,将款项全数转移至被告江淼淼账户,构成恶意转移财产。”

“判决如下:”

“一、被告江淼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,返还原告江薇拆迁款五十万元。”

“二、被告江建国、王秀娟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损害原告利益,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。”

“三、鉴于被告江淼淼对外负债三十万元,且其名下房产系用拆迁款购买,为保障原告债权实现,本院准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江淼淼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交易。”

“四、本案受理费、保全费,由三被告共同承担。”

法官顿了顿,看向我爸妈:

“另,关于江建国婚内购置房产及王秀娟转移存款事宜,建议双方另行提起离婚诉讼解决。”

法槌落下。

一锤定音。

妹妹当场瘫软在地。

父母面如死灰。

我起身,向法官微微鞠躬。

走出法院时,媒体围上来。

“江律师,赢了官司什么感受?”

“你会原谅家人吗?”

“那一百五十万拆迁款,你会全拿走吗?”

我看着镜头,平静地说:

“法律给了我公正,但我失去的亲情,再也回不来了。”

“至于钱,我只拿我应得的五十万。剩下的,留给她们自己善后吧。”

“毕竟,三十万高利贷,不是那么好还的。”

当天下午,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三天后,五十万拆迁款分割款、二十万精神赔偿金,共计七十万,到账。

妹妹那套婚房被查封,等待拍卖抵债。

父母开始闹离婚,为了城南那套房子和各自私藏的钱,撕得不可开交。

而我,删掉了全家人的联系方式。

彻底断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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