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开庭,法官当庭宣判:
“经审理查明,涉案拆迁款一百五十万元属家庭共同财产,原告江薇作为合法共有人,有权要求分割。被告江建国、王秀娟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,将款项全数转移至被告江淼淼账户,构成恶意转移财产。”
“判决如下:”
“一、被告江淼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,返还原告江薇拆迁款五十万元。”
“二、被告江建国、王秀娟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损害原告利益,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。”
“三、鉴于被告江淼淼对外负债三十万元,且其名下房产系用拆迁款购买,为保障原告债权实现,本院准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,冻结江淼淼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交易。”
“四、本案受理费、保全费,由三被告共同承担。”
法官顿了顿,看向我爸妈:
“另,关于江建国婚内购置房产及王秀娟转移存款事宜,建议双方另行提起离婚诉讼解决。”
法槌落下。
一锤定音。
妹妹当场瘫软在地。
父母面如死灰。
我起身,向法官微微鞠躬。
走出法院时,媒体围上来。
“江律师,赢了官司什么感受?”
“你会原谅家人吗?”
“那一百五十万拆迁款,你会全拿走吗?”
我看着镜头,平静地说:
“法律给了我公正,但我失去的亲情,再也回不来了。”
“至于钱,我只拿我应得的五十万。剩下的,留给她们自己善后吧。”
“毕竟,三十万高利贷,不是那么好还的。”
当天下午,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三天后,五十万拆迁款分割款、二十万精神赔偿金,共计七十万,到账。
妹妹那套婚房被查封,等待拍卖抵债。
父母开始闹离婚,为了城南那套房子和各自私藏的钱,撕得不可开交。
而我,删掉了全家人的联系方式。
彻底断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