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待我的是一名中年民警,姓陈,长得一脸和气。
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边,他一边听一边记录,时不时地点头。
我说完了,他放下笔,问:“姑娘,你和他,是合法夫妻不?”
“我们领证了。”
他往椅子后一靠:“那你们是夫妻啊。夫妻之间的事,不好办。”
我愣了一下:“什么叫不好办?他把我关起来,限制我人身自由,这不算非法拘禁?”
马警官摆摆手:“姑娘你别激动。非法拘禁得有证据。你被关了多久?”
“两天一夜。”
他咂咂嘴:“这个时间吧,说长不长说短不短。而且你们是夫妻,夫妻之间吵架拌嘴,闹点矛盾,关起门来不让出门,这个……不好界定。”
我看着他的脸,那团和气里透出一种油滑的敷衍。
我掏出手机:“我有证据,我录了音。”找到那段录音,是林远他妈在门外说“拿捏”的那段。
马警官接过去听了,听完皱皱眉。“这个拿捏嘛,也不能直接证明就是限制人身自由。老太太说话是难听了点,但农村老太太嘛,说话就那样,不是故意的。”
“不是故意的?她把我关起来,说‘嫁都嫁了跑不了’,这还不叫故意?”
马警官叹口气,把手机还给我。
“姑娘,我跟你说实话,这种事我们见多了。小两口闹矛盾,女的跑出来报警,男的被抓起来,不到一天,女的跑来求我们放人……?”
我站起来:“我不会和他和好,不会求你们放人。”
“你现在这么说,过两天呢?”他看着我,那眼神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,“你们结婚证都领了,那就是一家人。一家人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,非要闹到公安局来?”
“他不让我走,这叫一家人?”
马警官摆摆手:“行了行了,我帮你联系一下他,批评教育一下。你回去冷静冷静,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磕碰的。”
“我不要批评教育,我要立案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,那团和气里终于透出点不耐烦。
“姑娘,立案是要走程序的。你这个情况,证据不足,还是夫妻关系,立不了。”
我站在那里,看着他,那张脸很和气,笑眯眯的,像庙里供的泥菩萨。
好吧,倒过来是我无礼取闹了。
第二天,我坐最早一班车回省城。
路上风景倒退,田野、村庄、山峦,和来的时候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