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了十二年的猪,才得知我是侯府真千金。

自我被接回府那日,假千金便得了一种怪病。

见到我便会心痛难忍,仿佛随时会咽气。

需每日与孙洵肢体接触,方可缓解。

两人水乳交融,行夫妻之礼,才可根治。

而孙洵,是我的未婚夫。

亦是我杀猪十二年,供出来的新科状元。

赐婚圣旨下来那日。

兄长将我五花大绑,扔进城外乞丐窝。

爹娘搂着娇弱的谢姝,痛斥我恶毒,一回来就害得谢姝每日受那怪病的折磨。

孙洵捧着我的脸,声音温柔:

“只有你脏了,名声尽毁,我娶姝儿,才不算抗旨。”

“你放心,就算你被乞丐碰过,我也不会嫌弃,会纳你入府的。”

我拼死反抗,杀掉所有扑向我的乞丐,拖着浑身的伤,一步一步爬回来时。

我自甘下贱,失身于乞丐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京城。

我转身来到摄政王府。

“你的承诺,可还作数?”

……

我将刻有摄政王府徽章的玉佩藏进袖子。

浑身是血回到侯府时,院子里堆满了聘礼。

孙洵亲手将一支并蒂花金簪插入谢姝发髻,喉结滚动,目光缱绻。

谢姝含羞带怯,脸颊通红。

两人衣角纠缠,宛如一对璧人。

我死死盯着那支金簪,捏紧了手中沾满了腥臭鲜血的的破木簪,心口传来一阵钝痛。

三年前,他寡母病逝,我花光了所有积蓄,将他母亲风光大葬后。

他用写文章的手,亲手为我雕了这支簪子。

他将木簪簪入我发中,在亡母坟前立誓。

他朝若是高中,必定将全天下最好看的金簪买来送我。

再八抬大轿,十里红妆,明媒正娶,迎我过门。

如今,他贵为状元郎,前程似锦。

他的金簪,却簪入了别人的发髻中。

谢姝瞧见我,上前拉我的手,一脸担忧地问我,可有被乞丐欺负。

还未碰到我,她突然惊叫一声,向后仰去,跌入孙洵怀中。

捧着心口,呼吸急促,仿若下一瞬,就要昏死过去。

孙洵慌忙握住她的手,十指紧扣,为其缓解病症。

看向我,微微蹙起眉头:

“谢篱,这两日,姝儿担心你在乞丐窝受了欺负,食不下咽,夜不能寐。”

“你不感激她也就罢了,怎能如此恶毒,一回来就推她?”

谢姝柔声为我开脱:

“都怪我身子太弱,一见姐姐就心痛难忍,才抢了姐姐婚事。”

“只要姐姐能出气,我受些委屈,也无碍的。”

说着,故意往孙洵怀里蹭了蹭,向我投来挑衅的目光。

孙洵心疼坏了,搂在怀里好生安抚了一番,转而斥责我小肚鸡肠。

不过是让我在乞丐窝待一晚,毁掉名声而已。

但谢姝可是因为担忧我,都憔悴了。

我嗤笑出声。

害我受辱,我还得感恩戴德!

简直荒谬至极!

我死死盯着与孙洵十指相扣的那只手。

玉指纤纤,柔弱无骨。

不似我的手,因常年握杀猪刀,指节变形,手心全是厚厚的茧。

我目光一凝,抓住那只手,“咔嚓”一声折断。

再一脚将两人踢飞。

“看好了,这才是我干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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