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后。
我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带落地窗的大平层。
入住那天,我没请任何朋友,一个人开了一瓶昂贵的红酒。
但我没有用高脚杯。
我从陈列柜的最顶层,取出了一个纯金打造的杯子。
那是找工匠定做的,造型和我当年那个生锈的保温杯一模一样。
只不过,这个杯子,不漏水,不生锈,沉甸甸的,金光闪闪。
我把红酒倒进去,金红相映,甚是相配。
我走到落地窗前,俯瞰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。
楼下,隐约传来争吵声。
我拿着望远镜往下看。
两个衣衫褴褛的人,正在为了一个塑料瓶子大打出手。
一个是断了手的男人,一个是满脸沧桑的女人。
焉杰,焉媛。
他们终究还是把那五万块败光了,最后沦落到了捡垃圾的地步。
而那个曾经把他们捧在手心里的妈。
据说已经在养老院的一个寒夜里,悄无声息地走了。
走的时候,手里还死死攥着那个塑料水杯。
我不禁想笑。
当初他们用一个破杯子,试图困住我的一生,给我洗脑,榨干我的价值。
他们以为我傻直。
可他们忘了,贪心是需要代价的。
当谎言被戳穿,当“无价之宝”变成笑话。
反噬的力量足以摧毁掉一切。
我举起手中的金杯,对着窗外的月亮,轻轻碰了一下。
“敬生活。”
“敬这操蛋的命运。”
“更敬我自己。”
我仰头,将酒一饮而尽。
酒很醇,夜很长。
但我知道,从今往后。
我的每一个黎明,都是干净的、自由的、属于我自己的。
那场长达三十年的噩梦。
终于用这个金色的杯子,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。
魔法打败了魔法。
而我,成了唯一的赢家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