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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月后,法院开庭。
那天早上我起得很早,穿了件深色外套,把脖子上的伤疤遮住。
老王陪我一起去。
他帮我介绍的律师姓陈,是个年轻姑娘,说话干脆利落。
路上她又跟我对了一遍材料,说:“阿姨,放心吧,证据都在,咱们占理。”
我点点头。
法庭不大。
我坐在原告席上,对面是女儿和女婿。
他们请了个律师,穿着西装。
亲家母坐在旁听席第一排,脖子上明晃晃地戴着那条钻石项链。
她看见我,翻了个白眼。
法官敲了敲法槌,开庭。
女儿先发言。
她站起来,话还没说,眼泪先下来了:
“法官,她是我妈。她住我家七年,吃我的住我的,后来卖了股票赚了钱,一声不吭就走了,房贷也不管了……”
陈律师站起来,开始出示证据。
一份一份,八份证据依次呈上。
血站记录、银行流水、记账本、乔迁宴录音、监控录像、婆婆朋友圈截图、破门入住监控、电话录音。
法官一份一份翻看,法庭里很安静。
翻完所有材料,法官抬起头,看向女儿。
“被告,项链现在在哪儿?”
女儿愣了一下,低下头:“……送给我婆婆了。”
法官看向旁听席:“请被告婆婆上前。”
亲家母站起来,走到前面。她脖子上的项链在灯光下一闪一闪。
法官问:“你脖子上戴的,就是本案涉及的钻石项链?”
亲家母脸色变了,抬手想捂,但已经晚了。
“摘下来。”
她慢吞吞地摘下项链,放到法官面前的桌上。
法官拿起来看了看,又放下。
法官开始宣读判决。
“被告周欣欣,抢夺原告李素芬钻石项链一条,应予归还。因项链已被转赠且有磨损,赔偿磨损费三万元。”
“原告李素芬在被告家中居住七年期间,承担了大量家务劳动及育儿责任,被告应支付七年劳务费,按当地保姆市场平均工资计算,共计四十二万元。”
“被告对原告造成人身伤害,支付精神损失费八万元。被告一家非法侵入原告住宅,支付损害赔偿二十万元。以上合计七十万元。”
“鉴于该房产为被告婚前个人财产,依法可用于抵债。”
法官念完,敲下法槌。
女儿的脸彻底白了。她猛地站起来:“法官,我上诉!我不服!”
法官看了她一眼:“判决已下,如有异议,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。”
女儿还要说什么,被律师拉住了。
法官看向我:“原告,有什么想说的吗?”
我站起来,沉默了一会儿。
所有人都在看我。
女儿在对面瞪着我,亲家母站在旁边脸色铁青,法官在等着,陈律师在等着,老王在旁听席上看着我。
我想说很多。
但最后,我只说了一句话:
“我没什么好说的了,都在那些纸张里了。”
说完,我坐下。
法官点点头,宣布退庭。
大家站起来往外走。
女儿从后面冲过来,拦住我的路。
“李素芬,”她咬牙切齿,“你满意了?我房子没了,钱没了,你满意了?”
我看着她,没说话。
“我可是你亲女儿!”她声音发抖,“你真的要逼死我吗?”
我绕过她,往外走。
身后传来她的哭声,还有亲家母的骂声。
我没回头。
走出法院大门,阳光很晃。
老王跟上来,拍拍我的肩膀。
“干得漂亮。”
我点点头,没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