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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后。

我生下了一对龙凤胎,陆从舟把公司的重心转移到了南方。

我们搬离了那座令人窒息的城市,在海边的一座小城定居。

至于我妈,听说她在狱中表现良好,获得了减刑一年,提前出狱了。

但我没有去接她。

我只是委托律师,在她出狱前,处理了她名下所有与我有关的财产。

收回并卖掉了当初我出资买在她名下的房子。

她那张每月都有我存入生活费的养老金卡,也被冻结。

用于偿还她需要承担的那部分民事赔偿。

她出狱的时候,真正的一无所有。

听说她试图回老家投奔亲戚,结果被大舅一家拿着扫帚和脏水赶了出来。

“你个杀人未遂的劳改犯!还有脸回来?我们老赵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!滚!”

那些曾经被她“接济”、对她感恩戴德的亲戚,没有一个人愿意收留她。

有一天,陆从舟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当地一家社会救助站打来的。

“请问是姜浅女士的家属吗?这里有一位老太太,说是姜浅的母亲。”

“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和精神问题,病倒在路边了,被我们送了过来。”

陆从舟捂住话筒,看向正在沙滩上陪孩子们堆沙堡的我:

“老婆,是你妈。在救助站。”

我手里堆沙堡的铲子,在空中顿了一下。

我看着远处的大海,听着孩子们的笑声,平静地说:

“给她联系一家最便宜的养老院吧,费用我来出,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赡养标准给。”

“别让她死在路边,也别让她知道我们在哪。”

陆从舟点了点头,对着电话那头简单交代了几句,便挂断了。

他走过来,轻声问我:

“浅浅,你真的不去看看她吗?”

我摇了摇头,拍了拍手上的沙子,笑容有些释然:

“没必要了。过去了就让它过去,我不想再看见她。”

“我现在只想保护好我的家,我的孩子,我爱的人。”

“至于她……那是她自己选择的路,跪着也要走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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