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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,法院终审判决。
林兆丰犯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.
赔偿我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共计五十万元。
林兆丰父母犯故意杀害他人财产罪。
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,并各处罚金五万元。
判决生效后,林兆丰被法警带走的时候,一直在骂。
“温慕言!你不得好死!”
“你以为这就完了吗?等我出来......”
我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,阳光刺得我眯了眯眼。
“等你出来?”
我轻声说,“等你出来,你连京市的边都摸不到。”
福伯站在我身后,手里抱着孩子。
“小姐,车已经备好了。”
我接过孩子,亲了亲她粉嫩的脸蛋。
“走吧,回家。”
后来,我听福伯说起过他们几次。
林兆丰出狱后回了乡下,想继续跟他爸妈住。
可他爸妈因为在村里丢了人,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他身上,三天两头打骂。
他受不了,又跑回京市想找我麻烦。
可他连我住的小区门都没进得去。
福伯早就安排好了,只要他出现在方圆五公里内,保安全部拦下。
折腾了半年,他灰溜溜地又回了乡下。
听说后来在镇上找了个看仓库的活儿,一个月三千块,还经常被克扣。
至于他爸妈,两个老人住在村头的破庙里,靠邻里施舍过活。
也有村民说,看见过他们在村口脖子上套着绳子学狗叫,换一口吃的。
我听了只是笑笑。
那些事,跟我已经没关系了。
孩子一天天长大,眉眼越来越像我,一点也不像他爸。
福伯说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,笑起来的酒窝和太太年轻时一模一样。
我抱着孩子,站在落地窗前。
“宝宝,妈妈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?”
孩子咿咿呀呀地挥舞着小手。
“从前有一条狗,叫乐乐。它是世界上最好的狗。”
“它陪着妈妈走过了最难的路。”
“后来,它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。”
“但妈妈会永远记得它。”
我看着头顶的星空。
繁星满天。
有一颗,特别亮。
“晚安,乐乐。”
那颗星星闪了一下。
像是在回答我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