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城大学的红砖楼,比我想象的还要气派。
我穿着洗的发白的旧外套,背着帆布包,在一群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城里同学中,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
但我没有自卑。
开学典礼上,我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。
我一开口,声音洪亮,目光坦荡。
系主任读完我的入学作文,当场宣布推荐我进校刊编辑部。
前世那些被尿布和药渣埋没的天赋,终于迎来了见光的一天。
大一下半学期,我投给省报的第一篇调查报道被连退了三次,主编批注浮于表面。
我咬着牙,冒着冷雨在城中村走访了半个多月。
重写了五遍。
才终于换来角落里的豆腐块版面,和十块钱稿费。
我用这笔钱,给自己买了一双踩在泥里也不会渗水的新皮鞋。
而此时的席承则,日子却过的一塌糊涂。
老同学写信告诉我,他修坏了客人的手表,赔了一大笔钱,直接关门了。
而曾经连螺丝都要按大小排成直线的席承则,如今任由酒瓶和垃圾发臭发烂,再也不曾整理过任何东西。
童芷音原本还指望他能东山再起。
结果发现他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废人,开始渐渐疏远他。
初冬的雪刚下。
我抱着一摞报纸走出校门,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冷风中的席承则。
他穿着皱巴巴的旧夹克,瘦脱了相。
看到我,他眼睛猛的一亮,大步走过来。
随着他脑海中前世记忆的逐渐复苏,他终于想起了前世我对他的无微不至。
无数个冷锅冷灶的日夜,让他疯狂怀念起那个把他伺候的妥妥帖帖的舒雁回。
“雁回。”
他挡住我的路,嘴唇干裂,声音带着压抑的颤抖。
“铺子赔了。我就剩这点钱了……”
他伸出颤抖的左手递来一个灰扑扑的布包。
“雁回,我连饭都吃不上了。可我都想起来了,前世五十二年,你把我伺候得那么好,你明明那么爱我,怎么可能不要我?”
我侧身避开他的手。
“席承则,你是不是脑子被撞坏了?什么前世今生?”
他僵在原地,脸色青白交加。
校刊编辑部的一个男同学正好路过,帮我接过了手里沉重的报纸。
“舒雁回,这些放哪?”
席承则的目光瞬间变了。
他死死盯着那个男同学,眼底的嫉妒冒出来,眼尾的青筋突突直跳。
他不敢在大学门口动手,只能咬紧牙关,冲着男同学的背影歪嘴冷笑。
“这就是你所谓的前程?在大学里勾搭男人?”
我停下脚步,回头惊奇的看着他。